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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《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6-07-08 09:30:31

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沙溪镇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,科教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长江口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各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:

  现将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苏州市财政局《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》(苏人保规〔20167)转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  附件:《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》(苏人保规〔20167)

 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仓市财政局

  20167月7

  抄送:太仓市人力资源就业服务管理处、太仓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、太仓市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中心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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