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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服务
 
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6-04-08 16:03:01

 

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文件

苏州市财政局

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

苏人保就〔201613

  关于转发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

  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通知

张家港市、常熟市、太仓市、昆山市、吴江区、吴中区和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局、地方税务局:

  现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《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苏人社发〔201661号)转发给你们,请严格按照要求,遵照执行。

  请各地将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执行情况上报市人社局。联系人:郑睿涵,联系电话:65110130

 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,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局、地税局报告。

  附:《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苏人社发〔201661号)

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

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

2016329

  抄报: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江苏省财政厅、江苏省地方税务局。

抄送: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、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、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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